2.接人民政府通知,从2010年8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!3.关于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从4月1日起原1%调整为2%!4.关于审核征缴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!5.关于季报税款地方教育附加税率问题请打服务电话:0991-2838401。
6.关于代开代征系统(网络版)运行与操作问题请打服务电话:0991-2838401。